(一)每单位各组别各限报1队
(二)报名规定
1.每队限报领队1人,教练员1-4人。每单位各组别各单项各限报1对(队),报名人数不限,各组别限报替补运动员4人。
2.各队必须报领队,且由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担任,运动员不得兼教练员。各队必须指定领队或教练员中1人,作为队伍管理责任人,并全程随队参赛。
3.若领队、教练员人数不按规定填报,该队所有领队、教练员名单不得出现在秩序册中,并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奖评选资格。
4.各单位各组别各单项各限报1对(队),每人限报2项。
5.报名不足3对(队)的项目,取消该项目比赛,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改报其他项目。报名不足3个单位的组别,取消该组别比赛。
6.大会仅承认已上报的替补运动员名单,未上报的替补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。替补运动员只有当正选运动员因伤病无法参赛时,才可替换正选运动员参赛。替换运动员须在报到期间,凭三甲医院诊断书或医学证明,以单位名义提交书面申请办理,报到结束后不予受理。比赛获奖证书只颁发给上场参赛的运动员。
7.只接受各单位各组别的首次报名材料(重复提交无效),请各单位务必核对无误后再报送报名材料。
8.报名后不得更改、调整和补充。队伍的报项不符合规程规定时,主办单位将直接删去不符合报名规定的项目、运动员,不再另行通知。
9.报名截止5天后,在赛事教练员工作QQ群公示各参赛队伍信息,请各单位务必仔细核对清楚,公示期为3天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对信息,出现任何信息错误不予更改。